关于开展文学与传媒学院2021年新闻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作者:何雯时间:2021-11-09浏览:167

118日是新中国第二十二个记者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新闻宣传舆论工作,推进新闻工作更好地为师生服务,为学校发展服务,文学与传媒学院决定开展2021新闻奖评选工作,现将参评作品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资格

参评作品必须是原创并于2020111日至2021111日首次刊登发表在各级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及新媒体上,宣传我校的新闻作品。

二、评选项目及基本要求

新闻奖设立5个评选项目,参评作品按各项目要求申报。

(一)消息类:迅速报道学校新闻事实的新闻作品。

作品要求:新闻性、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表述准确、逻辑清晰,有完整的新闻要素,长度不超过1000字。

(二)通讯类:用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新闻作品(含分两期刊发的通讯)。

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事实准确、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感染力强,长度不超过4000字。

(三)摄影类:各类单片和组照。

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具有表现力,文字说明完整,简洁清晰。

(四)新媒体类:发表于学校、各部门及各二级学院官方微博、微信、QQ校园号的新闻作品。

作品要求:原创首发、新闻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充分应用新技术和多媒体表现手段,具有交互性强、信息量大等特色。

(五)音频、视频类:不单独分文体。发表于校园广播台、各二级网站,以音频、视频的方式发表的新闻作品。

三、报送时间和报送办法

(一)报送时间

20211112日前报送,联系人:何雯,电子邮箱:957017844@qq.com

(二)报送办法

1.文字类作品的文字稿为1份完整样报和该作品剪报的复印件;

2.音频、视频的文字稿为该作品内容的文字打印稿;

3.图片作品为作品复印件及该作品剪报、网页截图复印件等;

4.视频作品将原版播出作品复刻为适用于DVD机播放的光盘,同一报送单位参评同一项目的广播电视作品可录在1张光盘上。

5.提交作品登记表(附件)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

四、注意事项

(一)参评作品的作者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报纸消息、评论、通讯、新闻摄影等参评作品的作者,刊播时署名超过3人(不含3人)或未署名的,视为“集体”署名。

(二)如发现参评作品、获奖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作品电子版进行过二次加工,参评作者造假(原署笔名的,应加在真实姓名后的括号中)等违规情况,一经查实,即撤销该作品参评或获奖资格,并通报批评。

 

文学与传媒学院

2021119日

附件:好新闻参评作品登记表.docx


终审人:周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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